还有了一套**居,在很多奢侈品店都成为了VVIP。
按理说,我拥有的,已经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多多了。
可我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。
我不知道人是否都是这样不知满足。
明明曾经,我只是想要衣食无忧,但现在,我竟然想要感情。
太可笑了。
我这样的人,能有什么感情呢?
亲情的部分,在我父母将我扔到陌生城市的大街上时,就已经从我的人生中彻底被割掉了。
而友情,我那几个从前关系还不错的高材生发小,现在哪个不是出人头地,抑或结婚生子。
我没有跟他们说过我这些年在做什么。
但显然他们大抵也能猜到,我一个没工作的人,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有钱、且年龄比我大很多的女友。
与其说他们疏远了我,不如说是我自动离开了他们的生活。
我们本来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。
真没想到有了钱,我反而会变得更孤独。
现在我跟的人,姓丁,叫丁浩兰,暴发户一个,人很瘦,成天盘着串佛珠,但实际上见不得人的手段使得比谁都狠。
所以她丈夫找上我,要我接近丁浩兰的时候,我本来是想拒绝的。
我怕有朝一日东窗事发,姓丁的要拉我祭天。
但我的存款还差最后一笔,就能达到我几年前的目标数额了。
当时我下定决心,存够这些钱,我就走。
3.我的确想离开了,这座浮华又吃人的城市,即使在这住了九年,我也从未有一刻觉得它属于过我。
丁浩兰是个很谨慎的人,似乎很怕我私底下动什么手脚。
我心里觉得可笑,但面上还是装出一副受伤的样子。
那天我穿着黑色高领打底,肌肉线条若隐若现。
“既然这么不放心我,以后就都别来找我了!
你以为我真的是为了钱跟你在一起的吗!”
说着,我就发疯一般去翻她送我的皮带、表,狠狠砸在她身上。
这么多年下来,该说不说,我觉得我的演技能赶上百分之八十的男演员。
我知道每句话的尾音要有多少颤抖才最恰到好处,也知道什么样的眼神最能引起女人的同情心。
果不其然,丁浩兰心疼了,把我抱在怀里道歉,说都是她不好。
她丈夫给我的时间是三个月,现在已经过去大半,我却还一无所获。
我必须拿出杀手锏。
于是我揪着她的衣服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