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服的手,说着就拿起手机要给助理打电话,送换洗衣物。
“哎,”我制止。
“我去,我去,”
“不要说脏话,杨苏。”
“我错了,我搬。”
说搬,其实也没多少东西,我当初回国本来也没打算待很久。
在程羡收拾的空隙,我打了一个国外长途电话,要麻烦实验室的同事帮她把东西寄回国。还提交了辞职报告。
既然有程羡在,又要去什么远方呢?就留在他身边吧。
后来,我每天都能收到一束向日葵。
我们还回了一趟北安中学,我和程羡当年以全市第三、**的成绩为北安争取办学以来最好的成绩,所以,我们的照片直到现在还依然挂在校门口的光荣榜上。
我们还去看了妈妈和外婆,还有程羡的爸爸,我想,他们应该很开心,因为,我此刻真的觉得很幸福,程羡是一个很好的伴侣,他情绪稳定,更像一个掌舵者。
程羡,原本这里寸草不生,后来,你来这走一遭,奇迹般万物生长,原来,是心里住了你。
[番外]
1
某天收拾书房的时候,发现自己的一本书,可是,我明明记得当时出国的时候,外婆住的房子属于老小区,要拆迁。所以把所有的书都卖了,怎么这里还有一本,我拿着书去厨房找程羡。
陈羡说,书是他的。
可是,封面明明是我写的名字。
“那是我写的你的名字。”
“嗯?”我疑惑。
“是我模仿你的字迹写的,”
“所以,那天,和叔叔视频,你才能准确的看到那是我的自荐信吗?”
“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