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收了那件风衣,装进了衣柜里。
按照书中的逻辑来说,岑佰留下的这件衣服,是他们下次见面的契机,也就是小说里必然存在的一个套路,虽然不明白为何这样的套路会出现在自己的身上,但,从参加秦家乐的生日开始,也许,他就已经进入了某一个剧情里,但,他无论想做什么,都会是剧情延展的方向吗?
为了测试出自己究竟是不是已经处于剧情里,王书玉每天晚上都在上一次见到岑佰的那个时候等在了路边。
按照狗血文里的逻辑,一定会见到岑佰的,但他却等了一天又一天,也没有再在这里见过岑佰。
后来他也不再日日等候在路边,毕竟,天天掐着点的出去,都快要被**妈怀疑自己又出去胡作非为了,好不容易加了零花钱,再给降下去,得不偿失。
几乎快半个月都没有见到岑佰,王书玉每次出去都跑空了才稍稍安定下来,如果自己真的被剧情线支配,不可能见不到岑佰,按照狗血文里的逻辑,等待必有相见,巧合才是狗血文最大的逻辑。而这一次的测试,让他彻底安心,原来自己也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炮灰,之前都是他想多了,看来,副本支线什么的,都不是他一个小炮灰能拥有的。
坐在花坛上盯着手机上的时间,王书玉掐着秒,再等三分钟他就可以回家了,然后彻底结束这次为期半个月的测试,再也不抽风的自认为穿书了就能是主角了,什么好事都能发生在他头上,什么笑话,他还不如当一个背锅侠。
但这一次,岑佰不是从里边出来,而是才进来。
自然也看见了路边花坛的一个大活人。
岑佰看见王书玉的那一刻,机会脑子还没反应的脚下就已经踩了刹车。
自从上一次的见面后已经过去了许久。
那一支他心血来潮送出去的玫瑰让他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迷惘里,不见面的这些日子里,他印证了自己那时也或许不是心血来潮,而是蓄谋已久。
在摘下北极星的那一刻,他没有任何的想法,独有一个,那便是,他很适合这支玫瑰,送他玫瑰,就好像是他沉默的另外一种语言。
少年白皙的脸庞在灯光下朦胧却迤逦,他在少年的注视下,心底滋生了一股特有的情绪,像是玫瑰带了刺的枝干。
那时候,岑佰也许是失态了,但他并不为此感到后悔,他甚至觉得,少年脸上露出的诧异,并不是他想看到的表情。
但岑佰却无法短暂的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服自己,那只是一个身为他弟弟一般的少年,但他却对他生出了特别的情感,他甚至不清楚,自己是什么时候被他吸引,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起他,关注他脸上的表情,听他轻快的声音。
岑佰知道自己这样许是一个错误,但他这么久再次出现在王书玉面前,他仍旧会注意到他。
但当走到他的面前,他却恢复得那点复杂与迷惘了无踪迹
看见岑佰的那一刻,王书玉汗。毛倒竖,真想知道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又被支配走了剧情了。
按道理来说,自己也不是主角,就书中的炮灰,而且岑佰也跟主角团沾不上边,应该、不会那么倒霉吧。